• 欢迎来到上海启课自考网!为考生提供上海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上海教育考试院www.shmeea.edu.cn为准

联系我们:  021-65378891

距26年4月自考成绩查询已经开始

距2610期上海自考报名还有75

上海自考网> 试题题库列表页> 下列不属于狭义合同变更情形的是

2019年10月合同法(新)

卷面总分:100分     试卷年份:2019年10月    是否有答案:    作答时间: 150分钟   

答题卡
收起答题卡 ^

试题序号

下列不属于狭义合同变更情形的是

  • A、合同主体变更

  • B、合同标的物增加

  • C、合同性质的变更

  • D、合同履行地点变更

上一题 下一题

更多题目 请在 下方输入框 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甲得知乙与丙正在商谈一笔买卖,为帮乙,以告发丙偷漏税之事胁迫丙与乙成交。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

  • A、无效

  • B、可撤销

  • C、有效

  • D、效力待定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范围的限度是

  • A、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 B、以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为限

  • C、以债务人欠所有债权人的债务为限

  • D、以次债务人的实有财产为限

下列属于债权债务混同原因的有

  • A、债务人继承债权人的债权

  • B、债权人继承债务人的债务

  • C、债务人与债权人的企业合并

  • D、债权成为第三人的权利标的

  • E、继承人为限定继承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