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上海自考网!  今天是
当前位置: 主页 > 考试大纲 >

上海市自考《广播电视广告》自学考试大纲:上篇 第四章 广播广告的要素

2018-09-05 10:41来源:上海自考网
第四章  广播广告的要素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了解广播广告的三要素:语言、音乐和音响,并且把握这三个要素在广播广告中的运用。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  语言
(一)“口语化”。
(二)“通俗化”,
(三)“形象化”、
第二节  音乐
(一)音乐是一种用有组织的、和谐的乐音来表达思想感情、反映社会生活的艺术,它的基本构成要素是旋律和节奏。
 (二)广播广告节目音乐不能仅仅追求音乐本身的旋律美和节奏美,因而它必须根据广告节目的创意设计要求,去寻找与语言,音响的最佳结合形态。
第三节  音响
 (—)广播广告音响的特殊功效有三点:塑造环境氛围;作为广告的主题部分;有着强烈的提示作用。
 (二)广播广告中音响的使用应把握两条原则:一是确有必要,防止噪音;二是注意保护,发挥作用。
 
三、考核知识点
(一)语言
(二)音乐
(三)音响
 
四、考核要求
(一)语言
领会广播广告语言的“三化”。
(二)音乐
(三)音响
识记广播广告音响的特殊功效。
简单应用:广播广告中音响的使用。
 
五、助学建议
在本章的学习过程中,能够结合广播广告案例,理解广播广告的语言、音乐和音响的特点。
上一篇:上海市自考《广播电视广告》自学考试大纲:上篇 第三章 优劣长短--广播及广播广告的个性

下一篇:上海市自考《广播电视广告》自学考试大纲:上篇 第五章 广播广告创意设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