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货业务凭证流转程序的设计
进货业务凭证流转程序与货物交接方式密切联系。企业进货时采用的货物交接方式有送货制、提货制和发货制。
(一)货物交接方式与货款结算方式
货物交接方式有提货制、送货制和发货制三种。
货款结算主要有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委托收款、异地托收承付和汇兑等几种方式。
(二)进货凭证及其流转程序
1. 设计进货凭证及其流转程序的原则。
(1) 有利于加速货物流转,提高工作效率;
(2) 有利于明确经济责任,防止差错和损失;
(3) 保证企业内部各环节及时取得所需的业务资料与核算资料;
(4) 落实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5) 保证及时、正确的组织会计核算。
2. 进货凭证的设计
企业进货业务涉及的凭证主要有询/报价单、订货单和收货单三章基本凭证,其基本格式已在第五章第二节做了介绍。
3. 凭证流转程序的设计。
(1)送货制下的凭证流转程序
1) 供货单位送交送货通知;
2) 购货单位业务部门收到送货通知并与合同核对,然后填制一式四联的收货单,第一联留存,将其余联次送交供货单位;
3) 供货单位持收货单将商品送到指定仓库交货,购货单位仓库按收货单验收货物并在收货单第三、四联加盖收货章,留第二联登记货物保管账;
4) 供货单位持收货单(第二、三联)和发票结算货款;
5) 购货单位财务部门核对发货票和收货单后结算货款,留收货单第三联登记货物账,将第四联送给本单位业务部门;
6) 供货单位取得结算凭证,收到货款;
7) 购货单位业务部门根据收货单第四联登记备调卡。
(2)提货制下的凭证流转程序
1) 购货单位业务部门收到供货单位的发货票和提货单,与合同核对无误后,填制一式数联的收货单,连同发货票和提货单一并送财务部门;
2) 购货单位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办理货款结算手续,然后将提货单和收货单交储运部门;
3) 购货单位的储运部门持提货单到供货单位取回货物,交仓库验收后,将有关收货单联送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
4) 购货单位的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根据收货单有关联次分别登记货物明细账和货物备调卡。
(3)发货制下的凭证流转程序
1)开户银行送来结算凭证未付通知;
2)财会部门审核结算凭证金额后将其转给本单位业务部门;
3)业务部门将合同与结算凭证核对后,将结算凭证退回给财务部门,并填制一式四联的收货单,第一联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