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上海启课自考网!为考生提供上海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上海教育考试院www.shmeea.edu.cn为准

联系我们:  021-65378891

距26年10月自考还有65

距2610期上海自考报名还有13

上海自考网> 试题题库列表页> 下列债务人的权利,可以由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是

2023年10月合同法

卷面总分:100分     试卷年份:2023年10月    是否有答案:    作答时间: 150分钟   

答题卡
收起答题卡 ^

试题序号

下列债务人的权利,可以由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是

  • A、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
  • B、财产继承权
  • C、抚养金请求权
  • D、还款请求权
上一题 下一题

更多题目 请在 下方输入框 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甲乙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先付款,乙再交货。之后,甲未付款但提出让乙先交货,乙拒绝。乙行使的是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 B、先履行抗辩权
  • C、不安履行抗辩权
  • D、先诉履行抗辩权

对格式条款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

  • A、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 B、特殊理解予以解释
  • C、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予以解释
  • D、有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予以解释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以其他给付替代原定给付而为清偿,此种清偿属于

  • A、第三人清偿
  • B、代物清偿
  • C、新债清偿
  • D、附保留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