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生育保险概述
一、生育保险的概念与特点
(一)概念(P187)
它是国家通过一定的手段(一般是国家立法)筹措一定的基金,对生育子女期间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妇女给予一定的经济与物质补偿,保障其生活、工作和健康权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二)特点:(与医疗保险的关系)
1、 保险对象范围:女职工
A、 达到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符合国际计划生育的女职工。 B、男职工?
◆案例:吉林省;2002.11.1《吉林人口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决定终生不在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付诸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
2、生育医疗服务与医疗疾病服务明显不同。
3、保险期限范围涉及生育事件前后
4、保险待遇水平高于其它险种
二、建立生育保险的原则:(P189)
(一) 强制性原则 (二)普遍性原则 (三)共济性原则
(四)权益相等原则 (五)基本保障原则 (六)公平、效率结合原则
三、生育保险的作用
(一) 保障生育期妇女的健康 (二)保障生育期妇女的基本生活
(二) 分散风险以维护社会稳定 (四)保障劳动力再生产
(五)保证国家人口政策的贯彻实施
四、生育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一)起源与演变
1、1883《德国劳工基本保险法》
2、1919首届国际劳工大会《生育保护公约》
3、1952国际劳工组织《生育保护公约》
(二)国际公约对生育保险的规定
1、产假:大于等于12周
2、生育津贴:大于等于2/3收入
3、医疗服务:
4、哺乳期保护:
§13.2:生育保险基金筹集与管理
一、基金筹集原则
(一)以支定收,收支平衡
(二)不强调积累
(三)制定合理的缴费率
(四)基本保障原则
二、基金筹集方法
(一)个人报保制
(二)单位报保制
(三)非报保制
三、缴费率测算
(一)测算原则
(二)测算需要的数据及其来源
1、计划生育数据
2、参保数据
3、生育待遇
4、生育医疗消费数据
(三)生育保险测算步骤
1、住院分娩生育保险测算=人均生育津贴+人均补偿生育医疗费
2、流产生育保险费测算
3、计划生育手术生育保险费测算
四、基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