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当代中国政治协商制度
考点精析
1.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最初确立和实行于民主革命时期。
2.革命胜利后,1949年9月召开了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文化大革命”结束后,这一制度得到了新的发展。
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从产生到现在已有50多年的历史,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4.宪法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建国初期,它是具有党派性的阶级联盟。在社会主义时期是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爱国者的政治联盟。
5.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6.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协商制度的组织形式,其主要任务是为实现我国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总任务而奋斗。现阶段具体为:
A:学习和宣传工作、提案工作;B:委员视察、专题调研;
C:祖国统一和海外联谊工作;D:文史资料工作和自身建设工作;
7.人民政协组织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人民政协的组织构成;B:参加人民政协的条件;
C:人民政协各组织之间的关系;D:人民政协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8.人民政协的组织机构包括:
A: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B:政协全国委员会专门委员会;C:政协地方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本章考试重点
第一、中国政治协商制度的涵义:
政治协商制度指的是我国的各党派、人民团体和其他无党派人士,就国家的大政方针、各族人民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以及统一战线内部关系等问题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制度。
第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
我国《宪法》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作为统一战线组织,人民政协的性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随着我国统一战线的性质和组织构成的变化而发生变化。
第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
1.于1995年修订的政协《章程》规定了人民政协的三大主要职能:
A:政治协商;B:民主监督;C:参政议政;
2.其目的:
1)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反映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集思广益,促进国家重大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
2)协助并推动国家机关改进工作,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反对腐败现象,监督国家宪法、法律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3)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