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资产。
3.有符合本法(即律师法)规定的律师。
4.发起人必须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律师,发起人必须有3年以上的执业经验。
第九。律师事务所应承担哪些责任?
1.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6、不得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及不正当竞争;
2.不得从事其他任何经营性活动;7、应当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依法纳税;
3.应当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8、统一收取费用、入账;
4.应当按规定设立事业发展、执业风险、社会保障和培训等项基金;
5.建立健全人事、财务、业务、收费等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律师的法律活动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律师法》第25条规定:“律师业务是指执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范围”。该条款包括:
1.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5.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6.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论述我国审判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
两审终审制度。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
公开审判制度。《人民法院组织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外,一律公开审理。”
合议制度。实行合议制度,可以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防止主观片面和个人独断专行。
回避制度。司法人员与案件的当事人有某种特殊关系;其目的在于防止办案人徇私舞弊或偏袒一方;
陪审制度。是我国宪法原则的体现。
审判监督制度。其目在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国家的尊严。
论述我国检察机关的职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审判监督权。
2.侦查监督权。
3.执行监督权。
4.立案监督权。
5.公诉权。
6.民事、行政诉讼参与权。
阐明律师的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