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银行法律制度这一章的重点是我国银行体系和金融机构管理的法律规定;货币管理、银行业务经营管理和外汇管理的主要内容。我国银行体系由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组成。中央银行法主要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职责和组织机构、货币政策和货币政策工具、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业的监督管理;商业银行法主要规定商业银行的设立和变更、商业银行的业务管理规则、监督管理以及接管和终止等内容;外汇管理法主要规定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市场管理,以及违法责任等内容。
(四)固定资产投资法律制度这一章的重点是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法的概念;固定资产投资法的原则和主要内容。固定资产投资法是调整固定资产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和更新改造措施投资两部分。固定资产投资法制度主要包括投资主体管理、投资资金管理、投资项目建筑施工管理、投资程序以及违法等方面内容。
(五)价格法律制度这一章的重点是价格法的概念和主要内容。价格法是调整价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主要包括价格和价格体系的法律规定、价格管理体制、价格监督检查,以及违法责任等内容。
(六)会计和审计法律制度这一章的重点是会计法和审计法的概念与主要内容。会计法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主要包括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有关规定,以及违法责任等内容;审计法是调整审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审计机关审计的法律规定、内部审计的法律规定等。
(七)对外贸易法律制度这一章的重点是对外贸易、对外贸易法的概念和对外贸易法的主要内容。对外贸易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同其他国家(或地区)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对外贸易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对外贸易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主要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法律规定、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制度、国际服务贸易制度、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对外贸易秩序和对外贸易促进的法律规定,以及违法责任等内容。(课程代码0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