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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00150金融理论与实务讲义十五

2013-08-29 14:06来源:上海自考网

  第九章 证券市场投融资业务与风险管理

  (一般了解,理论的东西不多)

  第一节 从事证券市场投融资业务的基本规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颁布及其基本内容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为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对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上市公司收购、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交易服务机构、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等作了法律规定。

  (二)证券发行、交易的基本原则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交易市场(三大罪恶行为,多选题)的行为。

  (三)持续信息公开制度

  证券发行人具有持续信息公开的义务;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作出的公告: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公告要求: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告前不得泄露其内容(已经考过。但要从中学会筛选出绝对不可能正确的多项题选项,即使对该题目没有多大把握,要学会从一般经济原理分析问题。)

  第二节 股票市场的投融资业务

  (-)股票的特点与种类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用以证明投资者股东身份的有价证券,没有固定的定期收益和本金支付的承诺。股票分普通股和优先股两大类;普通股的特点;优先股的特点;中国种类繁多的普通股。

  (二)股票融资的利弊分析(与优先股融资利弊的比较,论述题,重点备考题)

  普通股融资的好处在于,普通股筹集的资金不需归还、无固定的股利负担、可以增强公司的举债能力、发行比较容易、可以提高公司及其产品的知名度等。发行普通股的问题在于,普通股的资金成本较高、会分散公司的控制权、增发新股会降低普通股的每股收益、股票上市后公司需定期公布财务状况,保密性差,股票交易易被人为操纵、影响公司形象。优先股筹集的资金也不需归还、资金成本相对固定、可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和举债能力、不会分散股东控股权,但优先股的资金成本率较之债券要高、发行数额过大仍会给公司带来沉重的财务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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