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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00315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三十六

2013-07-25 21:11来源:上海自考网

A: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B:秘书长;

  C:委员的人选;D: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等中央机关(除国务院总理);

  第三。主席团审议表决的议案,并提请大会表决;选举结果及重要决议的议案,由主席团发布公告,或由国家主席发布命令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议程是什么?

  第一、提出议案,审议和表决法律草案;

  第二、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

  第三、如果国家机关领导人换届,全国人民代表会议选举各国家机关的领导人;

  第四、会议期间,代表可向大会提出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门的质询案及询问。

  简述在审议法律草案时,全国人大常委会采用“三审制”是什么?

  第一。所谓一审,听取提案人对法律草案的说明,进行初步审议;

  第二。所谓二审,在经过两个月或更长的时间,委员们对法律草案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后,围绕法律草案的重点、难点和分歧意见,进行深入的审议。

  第三。所谓三审,在专门委员会根据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草案进行修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的基础上再作审议,如果没有争议,即付表决。

  注意:这种审议制度有利于保证立法的质量。

  简述委员长会议的职权是什么?

  第一、处理常委会日常工作;

  第二、指导和协调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向常委会提出属于常委会会议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第四、决定常委会每次会议的会期,拟订会议议程草案;

  第五、对向常委会提出的议案和质询案,决定交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审议。

  第六、从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确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副组长若干人,决定是否将执法检查报告报请常委会审议;并将执法检查报告或审议意见以书面形式交法律实施主管机关。

  简述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第一、对各省、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解放军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大会资格进行审查;

  第二、审查每一代表是否由选举产生,在选举过程中,候选人的提名或正式确定,选票的获得等选举过程及其当选是否合法。

  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对质询案的提出和审议的程序是什么?

  第一、在常委会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委会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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