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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公司法历年真题

卷面总分:100分     试卷年份:2019    是否有答案:    作答时间: 1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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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序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的规定,以下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该决议无效
  • B、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规定的通过比例的,该决议无效
  • C、股东大会决议被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的,公司依据该决议与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也无效
  • D、原告请求确认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撒销决议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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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股东资格丧失的原因。

试述《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制。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权提议召开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的主体是

  • A、代表百分之五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 B、四分之一以上的董事
  • C、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
  • D、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