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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7公司法高频200题

卷面总分:     试卷年份:    是否有答案:   

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法》第74条规定,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不分红的议案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这体现了( )

  • A、利润分配请求权
  • B、股份转让权
  • C、优先认购权
  • D、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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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属于现行法律上的公司分类的是( )

  • A、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 B、母公司和子公司
  • C、本国公司和外国公司
  • D、公开公司与封闭公司

下列选项中,属于重整原因的是( )

  • A、股东大会决议重整
  • B、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 C、公司合并或者分立
  • D、企业法人尚不具备破产原因,但存在丧失清偿能力可能性

名词解释: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