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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自学考试转考登记办理通知

2017-07-13 19:13来源:博益网

考生办理转考需符合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管理办法及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规章制度规定。

一、转出:
时间:8月28日上午10:00-12:00
地址: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二楼208室
注意事项:

1、上海市从2016年起全面实行自学考试电子转考,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前来办理,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确认签字。

2、考籍转出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我校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博益网历史成绩(自行下载打印)、转入地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转出手续。考籍转出者还须提供转往外省市的专业名称、代码、专业层次。

3、论文及金融管理专业证书课程不能办理、考生延迟毕业或停考期间不能办理、已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不能办理、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能办理。

4、考籍转出是否办理成功,请及时关注上海教育考试院官网。

二、转入:
时间: 9月18日上午9:30—11:30
地址: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二楼208室
注意事项:
    1、上海市从2016年起全面实行自学考试电子转考,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前来办理,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确认签字。
2、考生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我校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转出地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转出地成绩单到我校自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
3、考生需在我校已通过至少一门课程取得考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转考考生应当在我校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不包括公共基础课程)的基础上,符合学校相关规定,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4、本市在籍考生不得中途到外省市借考,本市也不办理考生到外省市借考课程成绩转入手续。
5、考籍转入是否办理成功,请及时关注上海教育考试院官网。转入成功课程是否符合毕业要求,以毕业审核为准。
 
 
----来自华东政法大学自考办,仅供参考,具体以学校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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