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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自学考试2018年下半年学位申请的通知

2018-09-26 09:34来源:华东政法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
一、申请时间
2018年10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二、申请地点
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二楼教室
三、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1.已取得我校自考本科文凭并在取得毕业证书之日(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起十二个月内申请。2018年1月1日前毕业(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的考生可在取得毕业证书之日(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起二年内申请。
2.毕业论文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含70分)。
3.法律专业须持我校自考准考证参加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自学考试英语(二)或日语(二)课程且成绩在70分及以上(含70分)‚金融管理专业须持我校自考准考证参加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自学考试英语(二)且成绩在70分以及上(含70分)。
4.详细学位申请细则请查询华东政法大学自学考试网站-学位申请栏目。
四、申请学士学位所需材料:
1.请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考生下载《华东政法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表》(必须使用A4复印纸,一式两份,纸张左边留出2CM用于装订,勿折叠,用黑色水笔正楷书写),按要求填写表格各项内容。
2. 请自行在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下载并打印我校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在10月1日后下载以便核查)。
3.备齐本人我校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我校自考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如原件已归档,请复印后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室章)、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照片由学校统一印制,制作费10元(学生不须交照片),考生请自备零钱,现场只收取现金。
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来办理的,代办人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证书大概将于2019年3月发放,请考生于2019年1月后关注华东政法大学自学考试网站hdzfzk.ecupl.edu.cn,查询学位证书具体发放日期。
资料提供不全者将不予受理。
学位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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