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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2016年学士学位登记的通知

2016-02-24 20:09来源:上海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凡符合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请于2016年3月19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13点至15点到上海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101室(闸北区广延路123号)办理学士学位申请登记手续。
一、申请条件: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75分(良)及以上者。
2、已获得上海市社会考点颁发的《全国公共英语等级三级合格证书》(笔试)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符合成人教育系列申请学士学位规定的合格线),从毕业之日向前追溯四年有效。大专在读阶段取得的四级成绩报告单必须与就读学校相一致,登记时请务必带好专科就读学校毕业证书、四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不同年份CET-4考试成绩符合申请学位的合格线如下:
2011年6月 400分      2011年12月 410分
2012年6月 415分      2012年12月 410分
2013年6月 415分      2013年12月 415分
2014年6月 420分      2014年12月 420分
2015年6月 420分      2015年12月   待定
二、申请时需携带提交的材料:
1、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生成绩证明(必须盖有红印有效);
3、全国公共英语三级证书或四级英语成绩单及与之相一致的专科就读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士学位评审费100元(收取现金)。
 
 
上海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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