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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半年【青岛市】自考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名

2014-05-14 21:02来源:山东自考网
一、2014年上半年自考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名
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每年安排两次有关专业的毕业及实践环节的考核报名和考试。
报名时间为6月18-24日和12月18-24日。考试内容以公布的简章为准。考试时间、地点、要求以考试通知单为准。毕业考核只允许考生在报考最后一门课程的同时报考,报名时打印毕业论文封面一式三份。
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名工作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gov.cn)办理报名手续,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和成绩单(详见《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3年上半年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考简章》)。

二、关于几项免考规定
(一)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课程英语(一):
1.英语专业(专本科)毕业生;
2.具有2005年3月以前(含2005年3月)获得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
3.具有全国英语(PETS)等级二级及以上证书。
(二)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课程英语(二):
1.英语专业(专本科)毕业生;
2. 具有2005年3月以前(含2005年3月)获得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
3.具有全国英语(PETS)等级三级及以上证书。
(三)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非计算机类专业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1.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信息专业(专、本科)毕业生;
2.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
3.具有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NIT)”考试各模块之一的。
(四)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本科专业中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1.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信息专业(专、本科)毕业生;
2.通过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NIT)”考试中1021模块的。
(五) 关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证书的有关免考政策:
1.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各科目之一)及以上合格证书者,除原来的免试规定外,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
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三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
(六)其他规定见《山东省高教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鲁教考委[200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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