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实习环节的性质和目的
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实习环节是专业培养的重要环节,也是评估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专业要求的重要依据。
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专业实习环节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通过实习,认识中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基本框架,了解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机构的运作;
2 .在实习单位中,通过实践,运用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巧,实现社会工作价值观、知识、技巧的有机结合;
3 .通过实习,锻炼、巩固和提高考生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能力,培养社会工作与管理的实务人才。
二、专业实习环节的任务和要求
考生在取得《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课程考试学分累计 50 以上(含 50 学分) — 其中应修完《社会工作概论》、《社会工作实务》课程,可报名参加专业实习环节考核;考生参照大纲要求选择合适单位(这里所指的合适单位主要是指如社会福利机构、社会服务机构、政府部门、工青妇团等社会组织、学校等非赢利单位或机构,由考生申请提出、实习指导小组审核决定);在专业教师指导下完成实习规定时间( 160 小时),完成实习所要求的单位报告及实习总结报告;实习指导教师根据考生的实习时间完成情况、报告完成情况给予评估意见,实习指导小组最后审核并评定实习成绩,成绩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档。
三、专业实习环节的报告指引
1 .实习单位(机构)报告指引
● 认识单位(机构)的背景和成立目的;
● 认识实习单位(机构)的服务提供情况;
● 了解实习单位(机构)的一般运作模式;
● 分析实习单位(机构)的优缺点;
● 分析实习单位(机构)的未来发展及可能的限制。
2 .实习总结报告指引
( 1 )基本资料
学生姓名:
实习单位(机构):
实习时段:
实习总时间:
指导老师姓名:
( 2 )实习过程中的工作总结
● 总结所有的实习单位参与 / 介入的工作,包括参与 / 介入的情况、目的、使用社会工作的方法以及参与 / 介入的结果。
● 单位 / 机构或学生本身有利 / 不利实习的处境或问题。
● 总工作量。
( 3 )自我评估
● 单位(机构)的适应:有关对单位(机构)的了解;适应单位(机构)的工作环境及与工作人员建立关系的能力等。
● 实习能力:了解与评定服务对象需要;与服务对象建立关系;运用专业理论、方法、技巧的能力。
● 对督导时间的运用:与指导老师的联系,与单位(机构)督导的联系。
● 实习态度:采取主动的学习态度、独立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专业的认同:认同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和专业守则;对社会工作专业的信心和投入程度。
● 个人长处与短处:影响个人成为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人员的长处和短处;需要改善的方面。
● 对指导老师的评估。
● 对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在中国发展的感想及建议。
四、专业实习环节的具体实施步骤
本专业实习环节的目的是考核考生综合运用已学过的社会工作与管理的理论、方法与技巧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具体实施步骤将围绕这一目的而进行:
1. 申请进入专业实习环节的考生必须已累计取得 50 或以上学分;
2. 向主考单位报名并填写专业实习环节申请表;
3. 参加前期实习环节培训;
4. 考生自选实习单位(机构),并取得实习指导小组审核同意;
5. 确定与指导教师的联系方式并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
6. 开始实习;
7. 考生在实习开始两周内完成实习方案(计划)书,交实习指导教师,经指导后确定实习方案;
8. 实施实习方案;
9. 完成实习总时间: 160 小时。
10.完成实习单位(机构)报告书;
11.完成实习总结报告; ( 报告内容用宋体小四号 )
12.在规定期限内将报告交给指导教师。
五、专业实习环节考核的时间安排
1.本专业实习环节一年安排二次,具体时间祥见 “ 《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专业实习考核实施细则 ” 。
2.主考学校在报告结束后 7 天内审核批准并指派指导教师;确定实习单位(机构)和组织有关培训。
3.考生在 1——3 个月时间内完成实习环节,并递交报告。
4.主考学校在 2 个月内组织考核答辩并给出成绩。
提示:
●考生第一次培训后,二周内必须交计划书,并主动与指导老师联系(每月至少一次);
●实习证明上必须注明实习时间( 160 小时)及督导签名,并留下实习单位办公室电话;
●实习总结报告请按《实习手册》的指引要求编写,并用小四号宋体 A 4 白纸黑字打印。
华东理工大学 社会工作系
200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