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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自考能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停考公告

2016-11-07 20:19来源:上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能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是2014年由我校开考的自学考试与行业证书相结合的专业。近年来,随着国家自学考试相关政策的调整,自学考试与行业证书相结合的考试模式即将发生变化。经我校研究决定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能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为能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停考过渡期。2020年1月1日起不再颁发能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毕业证书。
二、为做好能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停考善后工作,停考过渡期安排如下:
1、自2017年1月1日起,停止能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新考生报名工作。
2、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能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原开考计划不变(公共课、公共基础课与专业证书课按原计划考试)。
3、2019年1月不再安排能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专业证书课程(每年5月份和11月份的考试)的考试,证书课程以外的其他课程继续开考,至2019年12月31日止。
4、2020年1月1日起,停止能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全部课程的考试,并停止办理能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毕业申请。
三、友情提醒在籍考生:
1、为不影响能源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考生于2019年下半年最后一次毕业机会,凡是能在2019年下半年通过所有课程的考生,可由本人自主决定是否报考能源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最后一次毕业论文,报考时间为2019年7月(具体时间请于2019年6月上海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网站查询)。如毕业论文通过,仍有课程未通过的考生将不能按能源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申请毕业。考生改考其他专业后,能源管理专业的毕业论文成绩不能替代其他专业的毕业论文成绩。
2、通过课程门数较少或在过渡期内(2019年12月31日前)无法通过全部课程的考生,建议及时转报其他专业(相关课程学分认定按照《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执行),也可将考籍转至外省市续考。
3、合理安排考试科目,尽早完成能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课程考试,开考计划可登陆上海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网站www.cce.shu.edu.cn或www.sdzk.shu.edu.cn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上海大学
201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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