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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华东政法大学自考本科生办理毕业论文申请的通知

2016-01-25 19:12来源:华政自考网

一、申请时间

2016年2月29日-3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29日受理准考证末尾为单数的考生,1日受理准考证末尾为双数的考生)

 

二、申请地点

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三楼311室。

 

三、申请条件

按照《华东政法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课程管理规定》,我校自考各专业本科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毕业论文申请:

1.已获得教育部承认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2.已通过我校自考相关专业本科段计划规定的除毕业论文外的全部课程(按要求须加考课程的,还须完成所有加考课程)。

 

四、申请所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在我校办理的本科段所用全部新老准考证(准考证遗失的须提供准考证号)。

2.须提供自考本科考前学历(专科或专科以上)的毕业成绩总表原件及复印件( 如原件已归档,须由归档部门出具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处印章 )、考前学历(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的考前学历(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必须是教育部唯一指定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网站(学信网 www.chsi.com.cn )认可的文凭,考生须事先自查,并将查询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见样本)打印后提交我办(请在2月15日后下载以便核查);如学信网上查不到该文凭信息 ,考生须自行按学信网站上的程序进行学历认证 ,并在申请论文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见样本)

3.2002年以前通过的我校自考课程,须提供单科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002年以后通过的我校自考课程,不需要提供单科合格证。

4.凡有本市外校课程转入我校的,请自行上博益网查询并打印成绩单,如博益网上查询不到的须提供外校的单科合格证(或成绩证明);凡符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原因有外省市课程转入我校的,须提供相应的户籍迁移证明或劳动合同,并带好考籍转出地自考办开具的转考介绍信和外省市的单科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注明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和考试时间,如有缺项应提供当地省级自考办开具的相应证明)。

5.有课程需申请免考的,须提供相应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考生应在办理毕业论文申请前根据所学专业自行拟定毕业论文研究方向、选题、写作大纲并做好相关研究资料收集工作,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专业的“论文申请表” (用A4纸打印)。 "论文申请表"下载

7.论文答辩费:法律和金融管理专业为600元、律师专业为400元。(申请现场只接受现金)

友情提示:请考生带好水笔、2B铅笔和橡皮。

 

五、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1.毕业论文必须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严禁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

2.选题应结合专业培养目标,适应当前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在本专业范围内选题,不选与本专业无关或关系不大的题目。

3.毕业论文应遵循公认的学术规范,观点明确,材料充实,结构完整,论证充分、语言通顺,引文应注明出处并详列参考书目及有关资料,调查报告或者单纯案例分析不能作为毕业论文。

4.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论文撰写。

5.毕业论文格式参照《华东政法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字数不得少于8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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