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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2014年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

2014-03-25 20:58来源:华政自考网

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每年两次,每年4月和10月。 

2014年上半年学位申请具体时间是2014年4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请各位考生按如下要求将所有材料备齐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到自考办。过期不候。

申请学士学位条件及所需材料:

1.已取得我校自考法律、律师、金融管理专业本科文凭并在取得文凭之日起二年内申请。(已被授予一类学位证书学生不得对相同学位类别重复提交学位授予申请)

2.毕业论文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3.其中法律、律师专业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自学考试的英语(二)或日语(二)课程且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金融管理专业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自学考试的英语(二)且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4.请符合申请学士学位的自考本科生下载《华东政法大学自考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表”》(必须使用A4复印纸,一式两份,纸张左边留出2CM用于装订,勿折叠),按要求填写表格各项内容,在"工作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请加盖所属街道或居委会章)。

5.备齐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科成绩总表原件(如原件已归档,请复印后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室章)和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照片由学校统一印制(制作费15元)。资料提供不全者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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