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责任保险
又称第三者责任保险,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负损害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承担其补偿责任的一种保险。有产品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
(五)再保险(重点掌握的概念)
也称分保,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签订保险契约后,为将其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全部或部分地转移出去,再与其他保险人就同一保险标的签订保险契约的经济行为。是以原保险契约的存在为前提的。
第五节 保险业务管理
(一般了解,没有什么理论)
(一)展业管理
是指保险企业合理运用自身和社会的力量,以最佳方法组织众多的人参加保险。展业管理是保险业务管理的基础。
(二)承保管理
是对保险合同签订过程中各项工作的管理。承保管理的质量直接影响到保险企业的经营稳定性程度。
(三)理赔管理
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约定危险事故而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根据合同规定,为履行经济补偿义务而进行的业务管理。包括责任审定管理、损失核赔的管理、损余处理的管理。
(四)防灾管理
防灾管理是指保险企业认识和衡量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采取一定方法,以最经济的代价,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危险以及补救危险发生后所造成的损失。
(五)再保险管理
再保险业务管理的内容主要有分出分保管理和分入分保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