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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00315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五十二

2013-07-27 20:34来源:上海自考网

第八章当代中国中央行政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国务院由每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组织产生。

  国务院每届任期是五年,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十年。

  1982年宪法规定国务院的职权主要有:

  A:立法权;B:提案权;C:领导权;D:监督权;

  E:人事权;F: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我国政府机构的设置遵循原则包括:

  A:需要原则;B:统一原则;C:精简原则;D:效能原则;

  我国政府曾在机构的设置和权力的配置上进行了多次改革:

  1)建国之初,设立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实行两级政府体制。

  2)1952年进行了第一次较大规模的机构改革。(单选)

  3)1956年,国务院的工作部门达81个,形成了建国以来政府机构设置数量的一次高峰。(单选)

  4)1957年,国务院精简和调整了机构。但到1964年底,国务院工作部门又增至77个,为建国后的第二次高峰。(单选)

  5)1982年进行机构改革,但又出现膨胀。1987年抓住职能转变这个关键进行了机构改革。1998年,我国再次进行政府机构改革。

  国务院组成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部委归口管理的国家局和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各有不同的机构设置。

  建国初期到1982年,国务院实行集体负责的领导体制。

  国务院会议由:国务院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总理办公室会议构成。

  1982年宪法规定,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这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前提的一种行政首长负责制。

  中央明确提出以“转变政府职能”作为行政机构的关键是在“1987年党的十三大”。

  注意:1987年召开党的十三大深刻总结了以往历次机构改革的经验教训,明确提出了政府职能转变这个行政改革中的核心问题。十三大报告指出:“为了避免重走过去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老路,这次机构改革必须抓住职能转变这个关键”。在这种精神的指引下,1988年进行的机构改革主要着眼点就在于“转变职能”。

  按《国务院组织法》规定国务院各部委的设立的是由“国务院总理提出,全国人大决定”。

  国务院组成人员中,除总理外,其他人员的提名权属于“国务院总理”。

  根据宪法规定,国务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规”。为此,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行政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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