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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00315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四十八

2013-07-26 20:47来源:上海自考网

国家元首是国家的对内对外代表,是整个国家机关的一个组成部分。

  国家元首在不同的国家,无论在称号上,还是在产生方式、法律地位、行使职权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差别。

  国家元首行使的基本职权有:

  A:公布法律权;B:发布命令权;C:召集议会权;D:外交权;

  E:统帅武装力量权;F:任免权;G:赦免权;H:荣典权;

  中国1954年宪法规定建立国家主席制度,“文化大革命”中废除了这一制度。

  中国1982年宪法又恢复了国家主席制度,这有利于进行国际交流活动,进一步健全我国的政治体制,促进民主政治建设。

  我国1982年宪法规定国家主席候选人资格为: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国家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3)国家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我国1982年宪法规定国家主席行使的职权有对内对外两大部分。

  1)对内方面的职权有:

  A: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

  B:任免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

  C: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D:发布特赦令;

  E:发布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2)对外方面的职权有:

  A: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

  B: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

  C: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单项选择题

  1.国家元首的设立由“宪法”予以规定。

  2.共和制政体的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

  3.在国家中元首是‘虚位元首’的是“英国”。

  4.君主制政体的国家元首一般经“世袭”产生。

  5.世界上各国元首的基本职权不包括“立法权”。

  6.1949年至1954年,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7.在议会制的国家中,国家元首“是一个虚位元首”。

  8.我国1982年宪法规定国家主席候选人必须年满“45岁”。

  9.我国建立国家主席制度,设立国家主席职位是在“1954年”。

  10.有权提出国家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的是“全国人大主席团”。(人大选举产生)

  11.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江泽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任国家主席。

  12.于1989年发布对北京市九个区(全市共有10个区)实行戒严令的是“国务院”。

  13.第十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胡锦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任国家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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